台灣近年來的離婚率像是雲霄飛車般,直線往上爆升但卻沒有下降的跡象。
根據最新統計2009年9月單月,台灣地區的離婚登記為 4398 對,相當於每天有146對夫妻離婚。
那些離婚的怨偶們是忘記當初怎麼轟轟烈烈的敢愛敢恨?
還是當初遇人不淑、識人不明、了解不深,認識不夠?
到最後非得用離婚來做為最後的手段。
離婚代表二個家庭的破裂,一個是夫家另一個是娘家。
也代表無辜的小孩注定沒有爸爸或媽媽。
澤林的大妹在彰化一間髮廊工作,某天接到了一通顧客的電話。
大妹敘述著說,那天的電話是一位近80歲的婆婆打來,
講話己經咬字不清了,但大妹還是很努力的聽著。
婆婆大約的內容是說,她家的老伴行動己經很不方便,可否請大妹過去她家幫老伴理髮。
因為婆婆的老伴也是長期的顧客,家也住附近沒有什麼危險的疑慮,便答應了此事。
大妹到婆婆家進了門,第一個映入眼簾的景像是婆婆拿著碗用著湯匙一口一口細心的餵著伯伯。
或許是在下形容的劣措,無法把當下那刻感觸與感動的激動給形容出來。
但不妨各位仔細留意平時走在路上時,或許也會像澤林般,在路上遇到牽著手過馬路的婆婆與伯伯。
他們蹣步躝跚的慢慢拖著沉重的步伐,但卻也不願一秒放開彼此的手。
我想,一個人年老半百最幸福的事不是兒孫滿堂,
而是在自己年老的時候最摯愛的那個人還陪伴自己的身邊。
二個人結婚活到80歲,那約半個世紀的時間,是多麼的不容易以及難能可貴。
也有許多人在年老歸寂時,陪伴自己身邊的是越南新娘還是大陸配偶。
那種沒有絲毫感情的照顧,只是在自己在生活上得以滿足,心靈上是無盡的空虛。
摯愛,如果找得到那個肯用半世紀的時間同你渡過與分享的人,
我想走到人生的最後一個旅程才是最幸福的事。
*若是牽手就別再次的放手,所以男女分開稱之為"分手",閩南話的老婆叫"牽手"(ㄎㄢ ㄑ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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