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翻以前的文章,翻到n年前寫的文章。

現在看起來卻覺得好笑。

不過發現了一件事。

原來,在最傷心難過的時候,才寫得出傷心難過的文章。

至少,我現在就寫不出來,現在的我很幸福。

n年前的文章,看了還是滿佩服我自己的。

那個時候的blog自介是這樣寫著的:
 
別人是用靈感在寫小說,而我是用血淚寫愛情,用回憶寫傷痛。
 
如果愛情讓人刻骨銘心。
 
那刻的不是我的骨,是靈魂。
 
銘的不是我的心,是永遠的傷口。
 
n年之後,我果然也長大了,跟n前年的自己說一聲,佩服!
 
接下來要消失三天了,當作我被外星人綁架吧!GOODBYE!
 
 
 

什麼時候才可以撞到頭?! 失去記憶?!

看日落,往大海,沉沒。 

 一動不動,到頭煙頭燙了手。

怎麼我那麼痛?我多想說沒關係,我還愛妳。

卻擠不出一絲的力氣,是我錯過什麼記憶嗎?

從幸福一下跌到谷底, 最怕自己從今以後,什麼都不相信。

當初多勇敢愛了妳,多勇敢才能原諒妳。

為什麼那麼愛妳,愛到什麼都說可以。

發誓絕不做的事情,現在做的是不想放棄。

愛情到底讓人脆弱,是讓人堅強?

我用盡最後的力氣,喚不回。

愛曾是我盲目的理由。

如果說有多愛就有多刻骨銘心。

那刻的不是我的骨,是靈魂。

銘的不是我的心,是永遠的傷口。

怎麼都不懂眼眶的淚,是為妳還是為我流?
 
 

*N年之後,至少我是一個快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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